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在河南郑州离你们那么远,还从来没有去过美丽的新疆,对新疆充满了美好的向往,但是还没来得及去,就突然收到贵区博乐垦区人民法院文书编码(2024)兵0501执保425号的微信通知,微信零钱账户被冻结限制使用。在本人未收到书面裁定书,电话,短信的情况下,限制账户,执保是用于已审批案件而执行,网络仲裁中有违法程序的仲裁不予支持。即便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以约定弃权条款为由,主张仲裁程序未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而不是用于高利息的网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居住地在河南郑州,无论住所和居住地都不新新疆自治区博乐市,且来网贷公司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债权转让,违规加收滞纳金,未经本人允许自动再次本利分期,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居住地管辖法规,还是住所所在地管辖法规,新疆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均不在贵法院管辖范围,请贵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移交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请领导酌情处理,请贵法院解除我的微信账户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