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投诉双河市鑫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双河市书香瑞景小区建设项目”。我在认购该小区7号楼2单元6层01室的过程中发现开发商存在公示不规范、逃避资金监管、违规低首付、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欺骗误导消费者买房即可入读周边的学校、使用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变相返本销售等情况,现向您反映。
一、开发商公示不规范。
1.开发商现场大肆宣传其是现房,但现场没有公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商品房现售许可证》;
2.开发商没有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公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开发商没有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公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开发商公示的五证不齐,没有公示《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商品房销售委托书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文件、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人员的信息都没有;
4.开发商没有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开发商没有按照《关于建立全区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在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单》及投诉举报电话。
6.开发商隐瞒不利因素,侵犯我的知情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单》第五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主动公示和说明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垃圾房、配电房、化粪池、通信基站、消防设施、地下室通气口、采光井、商业区、菜市场、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因素所在位置的即是风险”。
7.开发商没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第二条的要求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监管账户”。
二、开发商逃避资金监管。
三、开发商存在违规低首付情形。
四、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设计。
五、开发商欺骗、误导消费者买房即可入读周边的学校。
六、开发商广告使用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
七、开发商违规采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综上所述,现恳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办!(麻烦将本件转至市场监督城乡建设部门、资源规划部门)
详情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