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三次投诉关于“新疆双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使用建安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的第三方谢世界拖欠我工资的问题了,我跑了无数个部门,年前年后打了无数个电话,给我的感觉就是遇事之后没有哪个部门真正会帮我们这些身为底层人,看到的永远都是别人的职能部门处处为底层人士解决办法,而现实的写照却是相关的职能部门仅仅是为了工作而工作。
1月23号仲裁委开庭,我多次强调我与建安公司签过合同及第三方自然人谢世界也签订过合同,在开庭时仲裁员向被申请人提过提交一下相关资料及合同,但是在结束后就再也没消息了。那么被申请人对于庭审时提出的争议要求及提交合同我是否有知情权?对于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关于合同一事是怎么回复的我是否也有知情权?
1月27号劳动监察大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协商,明明看到我提交的资料等相关信息,却将我36000元的工资调解到向我支付3000元至4000元工资看我能不能妥协。对于我质疑的问题各个职能部门全部都是避而不谈,建安公司与第三方谢世界就一口咬定没有签订合同却拿这个问题搪塞我,甚至有位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尽然说出:建安公司与农民工所签订的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的一个措施,实际合同是不存在相应的法律效益。那么设立这样的平台以及这样的操作意义在哪里?
再说说我有哪些问题:
1、建安公司与这个第三方谢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在监察大队提过却没人回复过,建安公司代表人却给我说:什么样的关系要你管吗?
2、第三方谢世界与建安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形式上的合同,这是建安公司代表人自己说出来的话,仲裁委开庭有庭审记录,他也没有相关的资质及劳务派遣经营权的个人,他是怎么承接建安公司三个项目上千万的主体施工的?
3、既然第三方谢世界与建安公司都异口同声的说我未签订任何合同,难道就单凭这句话他们就没有相关责任吗?为什么他们说没有签订合同,就当作没有签订合同来解决相关事情?为什么我说签订过合同却都是避而不谈呢?
4、用公户发放农民工工资及将农民工信息上传到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前提都是要有纸质版的合同,工资都能从公司公户发放出来,那为什么提到合同时却说没有签订呢?那么我是不是可以不承认那就是我的工资?我也是不是可以不承认那是农民工工资?
5、不管我是9000元/月工资还是12000元/月工资,那么是否需要给有关部门一个相关的依据,总要有一种方式来证明用公户发放的钱是农民工工资吧?建安公司说没签订及说口头答应有关部门就听进去了,我所反映的问题就听不进去?
6、不管第三方谢世界是以什么样的角色进入了建安公司承接项目主体施工的劳务,一旦产生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相关问题用工单位及施工单位都有相关牵连,更何况第三方本身就是没有资质及劳务派遣经营权这就不算违规操作?建安公司都无法证明与第三方谢世界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模式这就不存在违规操作?倘若第三方谢世界跑路了,那最终农民工合法的保障权益到底该如何保障呢?
7、建安公司与第三方谢世界所签订的合同均是一式一份在合同法中也有明确的解释这本身就属于违规操作,更别说没有签订合同就让我进项目上工作,那这些问题是不是怎么样都说不通?那为什么工作人员都偏偏的听信了建安公司与第三方谢世界的一面之词?
我在监察大队曾说过不止拖欠我个人的工资,也拖欠这其他班组的工资,结果却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却说:现在在解决你的问题,不要说别人的问题....
如若不相信我恳请相关部门可以打电话至劳务班组询问相关事宜:90团锅炉房项目木工班组拖欠工资约3万元左右电话18011654070:91团蛋鸡孵化养殖项目土建班组拖欠工资约20多万左右电话19990898539:90团锅炉房项目土建班组拖欠工资1万多电话15209078128;根据我反映的问题以及建安公司与第三方谢世界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事情一问便知,明明合同上以及班组在未进场前谈好的价格,结果活干完了,建安公司未按合同上价格支付工资,第三方谢世界又装傻充愣的说没有合同,那之间的金额是不是我可以认为进了不该进的口袋里了?他么这样就不算是违规操作?
我就是给普通的老百姓我也恳请有关部门能好好治理建安公司等这样的相关操作以及包庇的行为,我只想要回属于我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相应的劳动报酬,我也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为什么在我讨薪的路上却是这么难?以及我所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的问题时均是在给我出难题,让我去搜集一些不是我能达到条件的资料及相关证据?恳请有关部门能重视一下,帮我们底层人士讨回相应的公道,让我们的幸苦付出不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