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经费预算的通知》(师市财发〔2020〕8号)有关规定,现将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师市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七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师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八是完成兵团纪委监委、师市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执纪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30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16万元,较上年增加63.16万元,增长25.78%,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7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30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6万元,较上年增长56.16%,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7.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增加88.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8.35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较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而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42万元;二是双河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运行管护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
三、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师市纪委监委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4.30万元,人均1.35万元,较上年下降5%,主要用于我委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师市纪委监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财政拨款9.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维费8.05万元),较上年下降8.5%;公务接待费0.95万元,较上年下降5%。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无)
六、国有资产信息
师市纪委监委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2.95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报表(表1-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