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31-00-2024-0255 | 分 类: | 人力资源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17:16:26 | |||
标 题: |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 经理层选聘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履行出资职责设立的集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为一体的直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位于第五师双河市,注册资本金5亿元,业务涉及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与资本运作、产业基金,融资担保,能源,房地产开发、城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维护,肉类食品加工,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等领域。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任职条件(详见附表1)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1.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新疆天寿纪念园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范围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和集团员工均可报名,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三)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档撰写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能力。
(四)岗位任职条件
1.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在国有企业担任过中层职务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文字写作处理能力;
(3)熟悉招商引资、市场营销等工作;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2.新疆天寿纪念园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在国有企业担任过中层职务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文字写作处理能力;
(3)熟悉党建、宣传、办公室业务等工作;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三、薪酬待遇
1.全面落实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集团规定的月预发标准预发薪酬,最终薪酬以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业绩考核认定结果确定。
2.福利待遇按企业相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相关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工作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甄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
(1)填写《双河国投集团市场化选聘报名表》(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各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岗位任职证明文件等。
(3)以上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406511342@qq.com)。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招聘岗位此次未招聘到符合该岗位条件人员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置或取消,也可根据需要重新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面试甄选
由考评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评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候选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检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对本《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监督举报电话:0909-6296656。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先生联系电话:18309091265
邮箱:406511342@qq.com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相应招聘环节,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超过时限未参加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5.请随时关注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及第五师双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6.本公告由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
1.双河国投集团权属企业市场化选聘岗位任职条件
2.双河国投集团市场化招聘岗位报名表
附件1:双河国投集团市场化选聘权属企业经理层岗位任职条件.docx
附件2:双河国投集团权属企业市场化选聘人员报名表.docx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承办: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办公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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