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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31-00-2022-0051 分 类: 文字解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2-08-10 13:02:31
标 题: 媒体解读|兵团五个行业可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媒体解读|兵团五个行业可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  日前,兵团人社局与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兵团辖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通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今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今年4月至明年3月;已缴纳4月相关费用的,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往后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申请缓缴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兵团、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或线上申请缓缴。

  缓缴政策同时兼顾个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于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文件链接:

http://www.xjshs.gov.cn/xxgk-show-6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