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委托乌南昌天韵环境评估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五师双河市2万立方地表水自来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2万立方地表水自来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塔斯尔海水库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44°50'39.8"N,82°18'2.32"E
建设内容:新建地表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规模20000立方米/天,出水水质一级A标准,配套相应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地址: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6990959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昌天韵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1199号卓成大厦825-3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小学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350126099
评价单位邮箱:145393973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