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机关各部门:
为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挥行政区划专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反映五师双河市文化和地域风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可双河市主城区拟设街道行政区划专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行政区划专名征集的意义
行政区划专名作为一个城市人文特征和时代特征的重要反映,作为城市的无形资产,街道专名在丰富城市内涵,展示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对外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城市的品牌和形象。
二、征集街道行政区划专名的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街道命名的规定;
2.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名称,弘扬中华文化主旋律;
3.从城市文化、生态环保、城市特色、旅游资源等方面综合考虑;
4.着重体现五师双河市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本地特色和社会特征
5.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6.不得以当代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不得用企事业单位及产品商标名称命名;
7.充分体现兵团特色和时代精神;
8.命名建议说明街道名称的来历含义(含义原则上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9.兵团管理的城市之间,街道专名不得重名,并避免重音;
10.此次共征集拟设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专名3个,进入备选名称奖励500元(2个),经兵团审批确定采用后奖励1000元(1个)。
三、参与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对征集来的专名意见,师市民政局将召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讨论研究,提交双河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兵团地名预审领导小组审议公布。参与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
联系人:丁磊 电话: 0909-7696653
邮箱: 44721036@qq.com 传真:0909-7696819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民政局(双河市银华路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