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师市机关各相关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
《第五师双河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3年)》已经师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师双河市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第五师双河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3年)
为加快推进师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兵教发〔2018〕16号)和《兵团推进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30年)》(新兵办发〔202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基本方向,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任务,以聚焦职工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全面落实“双减”任务为重点工作,大力深化综合改革,缩小师市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全面补齐,校际间差距明显缩小,小学和初中师市域内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5和0.45;师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师队伍素质更强、待遇保障更强、管理制度更强、教育质量更高、职工群众更满意。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均达到优质均衡发展的评估标准,到2023年底,实现师市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师市建设与发展、“三孩”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充分考虑大量人口向双河市转移、教育需求剧增的实际,科学调整师市教育资源布局,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2022年9月新建双河市实验学校一所;确保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满足师市域内及周边地区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办学质量高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更好地促进师市发展。(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教育局、自规局、住建局、财政局,各团场)
2.实施校园环境改善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学校硬件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财政保障能力,确保校舍建设、校舍维修、校园美化、校园安全、教学设备等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完善办学条件,小学、初中教学及辅助用房生均面积分别不低于4.5平方米、5.8平方米,每12个班级配备1间以上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且面积分别不小于96平方米、90平方米,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不低于7.5平方米、10.2平方米,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不低于2000元、2500元,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不低于2.3间、2.4间,使得学校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教育技术装备更加齐全,校园文化内涵更加丰富,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各团场)
3.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双减”任务,作业管理水平、课后服务水平、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用好“三个课堂”,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网络共享。启动“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建设,完善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智慧教育,使教育技术装备全面提升,为师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师市教育局、工信局,各团场)
4.推动师管校聘改革,进一步建强教师队伍。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确保每年补充教师人数大于等于自然减员人数。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校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师市域内统筹使用、交流轮岗任教等动态管理,促进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提高教师资源利用率。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严把教师招聘“入口关”,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确保教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等达到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内设机构设置、聘用教职工、管理使用经费、参与副校长聘任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责任单位:师市党委组织部、编办,师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团场)
(二)依法履职,加大教育保障力度。
5.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师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兵团基准定额,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教育局)
6.加大教师培训交流力度。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师市域内教师每学年到团场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建立师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常态化培养认定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每百名学生拥有师市以上骨干教师数达到1人以上。加强教师培训,实施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按照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级财政按照不少于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总额的1.5%,边境一线团场按照不少于2%,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师市教育局、财政局)
7.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师市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学位数、教师数和财政经费等。保障随迁子女免试、免费就近入学,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公安部门配合属地强化控辍保学责任,确保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团场)
8.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要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制定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师市民政局、团委、妇联、教育局,各团场)
9.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做好师市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整体之中,义务教育学校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接收随班就读学生集中的学校建立特殊资源教室,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保障特殊资源教室功能的发挥。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或远程教育等方式保障师市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师市残联、团委、妇联、教育局,各团场)
(三)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管理者依法行政、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形成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一校一章程”,全面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改革学校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合理拉开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差距,树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导向,激发内生动力。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新型关系,建立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责任单位:师市教育局)
1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抓实课堂主阵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规定动作”,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五个认同”。坚持用兵团精神、胡杨精神和老兵精神育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加强作业、手机、睡眠、体质健康、读物、考试、网络等管理,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改革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引导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切实发挥教研引领支撑作用,确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责任单位:师市教育局)
12.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实施教学;完善科学调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水平的有效办法;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着力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重视体育、艺术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加强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和实验教学,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师市教育局、文体广旅局)
(四)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
13.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开展社会评价教育活动,通过对学生、教师、校长、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满意度调查,做到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合格,确保师市教育资源配置、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四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师市党委宣传部,市人大,政协,师市教育局,各团场)
14.积极宣传师市教育发展成果。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宣传师市教育发展情况,让社会全面了解师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主动听取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师市党委宣传部,师市教育局,各团场)
四、实施步骤
推进工作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3年12月底,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月-2月)。
1.学习文件,吃透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兵教发〔2018〕16号)精神,学习研究评估办法,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核心内容。
2.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深入辖区学校,对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31项指标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重点查找均衡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为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3.专题研究,制定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义务段学校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安排,加大宣传力度,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评阶段(2022年3月-7月)。
1.全面开展自查。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对照评估标准,“一校一案”,对照工作目标、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书面材料,完成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各学校自查自评,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随时接受上级督导检查。
2.制定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查缺补漏,整改落实到位。
3.加强督导培训。师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实地督导和检查,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推进会、研讨会,稳步推进师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1.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整改,扎实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2.开展专项督导。师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专家团队带队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督办,总结经验,宣传典型,督促整改,推进工作。对督导发现问题中需师市层面解决的,上报专题请示,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申请评估。师市教育局按要求准备申请评估材料,并向兵团提出申请评估。
(四)接受兵团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月-7月)。
1.各学校厘清工作思路,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破瓶颈,抓住重点,补齐短板,熟悉验收流程,熟练线路解说,熟知台账资料,熟记评估指标,思路清晰,表述准确,凸显亮点,展示特色,整体提高,迎接兵团验收。
2.师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跟进督导检查,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邀请兵团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评估,不断提升师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五)国家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8月-12月)。
完善迎评工作材料,形成自评报告,整理完善档案资料,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师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师市主导,部门配合。师市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积极落实,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很高,面临的困难很多,必须要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各团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安排。
(二)坚持标准,强化质量。对照兵团师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评,找准问题短板,以学校为单位,实行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现有的弱项。在重点解决主要矛盾和问题的同时,统筹推进缩小师市域内校际差异系数,努力办好师市每一所学校。
(三)深入推进,注重实效。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落实。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优质均衡发展方向,在推进学校营造育人环境、改善办学条件、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狠下功夫;要对照标准、找准短板、逐项推进,实实在在解决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对标达标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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