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团场经营地租赁管理,依据《第五师双河市团场经营地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师市财发〔2023〕24号)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正义”原则。结合团场实际,现就2023年20亩以上碎片经营地竞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经营地的范围
经营地是指团场职工定额身份地以外的国有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草地等。
20亩以上碎片经营地是指经营地面积大于20亩,小于职工身份地定额面积的经营地。
二、竞标人条件
参加竞标人范围包括本团职工、户籍在师市辖区的居民、在师市注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企业、连队管理委员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团基干民兵、本团职工和户籍在师市辖区的职工子女。
三、经营地租赁期限及缴费
承包租赁期限:耕地经营权租赁期限1年,果树地、设施大棚经营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3年租赁期满后,在下一轮经营权租赁竞标时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
租赁费缴纳:耕地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清;果树地、设施大棚租赁合同为3年的,第二年、第三年须在当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费用。
四、竞标流程
1.竞标报名。参与竞标人员在2023年2月7日-2月13日,公示期内,到租赁地块所在连队实名制报名。
2.资格审查。参与竞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在师市注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连队管理委员会参与竞拍提供相应的会议记录;属于连队基干民兵、本团老职工和户籍在师市辖区的老职工子女的需所在单位(连队、社区)开具承包土地或人员关系等证明。
3.竞拍保证金。每名竞拍人员需交经营地竞拍保证金200元/亩,保证金以现金支票形式作为参加竞标会凭证;竞拍结束后,没有中标的3日内退还竞拍保证金;已中标的,在租赁费用缴清并签订完经营地租赁合同后退还竞拍保证金;恶意竞标者,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标方式。20亩以上及身份地定额以下的碎片化经营地由团场委托竞标地块所在连队进行竞标,竞标方式结合连队实际可采取明标或暗标。
5.经营地租赁缴费和合同签订。竞价人获得经营地经营权后,中标人于竞标结束后3日内一次性交清经营地租赁费,凭缴费凭据到团经济发展办公室签订经营地租赁合同;经营地租赁费交至师市财政局指定账户,并由团财政所向承租方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作为缴费凭据;未按期交清的,竞价作废,竞标押金不予退还,由竞标第二高者竞标成功,以此类推。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公示7天结束后,另行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租赁地块所在连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第五师九十团。
2.报名地址:相应竞标地块连队办公室。
3.联系人:一连:陈勇:13999765138
袁路:18997779909
二连:陈虎:15999068081
韦鹏飞:18099091950
三连:付军勇:13399076507
杜学锋:18997779100
四连:何江:13399076530
王建博:1399769969
五连:张民:18997779555
翟霖宇:18116828855
六连:蒋勇:15209097566
贾俊:18096898885
七连:丁建东:13579580766
吴狄:15026213100
八连:王西博:15026208991
戴子健:18016802906
九连:唐念:18997779456
吴文疆:18997779667
十连:尚宪兵:13779013391
张东奎:18997779189
十一连:任萌军:18116810916
马晓雯:15022833391
4.监督电话:0909—63308900909—6330967
监督单位:九十团纪委办公室
附件:2023年九十团连队20亩以上碎片化经营地基准地价表.xlsx
第五师九十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