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22〕39号)等文件要求,师市爱卫办结合实际起草了《第五师双河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等3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4月7日前反馈至公告邮箱,逾期不反馈视同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魏敏,联系电话:0909-2296802,邮箱:78918632@qq.com。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docx
附件2.第五师双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docx
附件3.第五师双河市养犬管理办法.docx
第五师双河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