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河市鑫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委托宋女士来到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大厅市监窗口办理增加社员登记业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规定期限末尾完成了此项业务。
“以前只能选择1月份办理社员变更,给我们办理业务带来了一些局限,今年政策更好了,时限足足延长了60日,这给了合作社足够的时间。而且咱们市监窗口工作人员还主动帮我们准备申请材料,实在是太感谢了。”宋女士激动地说。

先前,按照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与3月1日废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3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相比,足足延长了60日,这是宋女士在今年3月顺利完成社员变更业务的新依据。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分散、年龄结构偏高、人员构成复杂等原因,对于大部分合作社来说确实存在难度。《条例》实施后,成员变动备案时间延长至90日,合作社有充足的时间组织成员大会,严格退社、入社流程,充分尊重成员意愿,让成员入社便利、退社自由。

自《条例》及《实施细则》实施以来,第五师双河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实施工作,紧跟立法脚步,做到早部署、早落实,顺利完成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事项。截至3月31日,师市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变更53户,办件量640件。
新条例带来新政策,新政策催生新服务。
第五师双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严格依法审批、高效热情服务的工作标准,多措并举将《条例》及《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方便群众高效办理登记,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为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简约、高效、有活力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