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师市各社会组织: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兵团民政局《关于开展兵团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兵民政函〔2023〕6号),师市民政局将对师市社会组织进行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1.接受年检是各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请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社会组织填报的年检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
2.规范管理是业务主管单位的重要职责。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要对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年检初审进行严格把关,对有名无实的“空壳”组织、久不运转的“僵尸”组织、未按照规定进行换届及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督促其限时进行整改,不整改的及时进行注销登记。
二、认真填报,及时年检
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对照《第五师双河市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和《第五师双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按一定比例对师市各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实地抽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未在5月31日前报送年检材料或发现虚假填报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联系人:李慧真,联系电话:0909-6662225,邮箱:2332666432@qq.com。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附件2:第五师双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附件3:兵团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检操作手册.docx
第五师双河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