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4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尼玛扎西,性别:男,年龄:22岁,工作岗位:卫健委志愿者。受伤时间:2023年3月31日18时许,受伤地点:双河市疾控中心院内,受伤部位:右侧眉弓皮肤、右侧颞骨乳突部、鼻骨、蛛网膜下腔、右耳、右侧上颌窦,主要原因:2023年3月31日18时许,在双河市疾控中心院内回收“爱国卫生月”宣传展板时,不慎被展板击中头部而后从车上摔至地面受伤。
2.职工姓名:张亚斌,性别:男,年龄:26岁,工作岗位:88团后备两委。受伤时间:2023年3月4日16时许,受伤地点:师市法治培训学校,受伤部位:右踝关节软组织,主要原因:2023年3月4日16时许,在师市法治培训训练时不慎受伤。
3.职工姓名:王运真,性别:男,年龄:25岁,工作岗位:艾比湖警务站辅警。受伤时间:2023年3月15日14时许,受伤地点:艾比湖警务站,受伤部位:双手、双前臂及面部烧伤,主要原因:2023年3月15日14时,按照领导安排在艾比湖警务站旁边的篮球场处理垃圾时,焚烧的垃圾里物品爆炸致使受伤。
4.职工姓名:李向华,性别:男,年龄:59岁,工作岗位:90团职工。受伤时间:2023年3月6日14时许,受伤地点:阿拉山口边境警务站11号国旗杆附近,受伤部位:腰2椎体,主要原因:2023年3月6日14时30分许在阿拉山口边境警务站11号国旗杆更换国旗时,不慎摔倒受伤。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