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1号
双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毛明燕为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于海霞为双河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郝国强为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亢正茂为双河市水利局局长;刘江为双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保明为双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保卫为双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实双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徐文双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王遇国双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张宏伟双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双河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