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经营业者:
您好!
首先,欢迎您到第五师双河市开展粮食经营活动,诚信守法、活跃有序的市场对畅通粮食供销渠道,稳定粮食价格,促进产、供、销、消粮食保供体系健康发展,促进种植户致富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意义重大。第五师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五师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肩负辖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政策落实、联结服务的职责任务。为切实优化服务,强化事前事中管理引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现将粮食流通领域有关政策要求、法律规范、服务措施等通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参与粮食经营活动,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经营者参与粮食经营活动,但应具备与其收购品种、数量相适用的资金、仓储、质检等能力,鼓励企业通过提高仓储、加工设施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简化运输环节等方式减少粮食流通环节的损失浪费。
二、粮食购销领域使用的非自动衡器、谷物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电子秤等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主动申请并接受强制检定和周期检定。
三、粮食收购企业应办理粮食收购备案。辖区收购粮食的企业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络等方式或现场向我委提交材料,进行粮食收购备案及备案变更。
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业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并认真履行向我委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义务。
五、粮食收购者应当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要求、价格等信息和“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电话,让售粮者卖“明白粮”。做到敞开收购、随到随收,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现金结算、不打白条,优质服务、排忧解难,杜绝出现“压级压价”“缺斤短两”“打白条”等情况。我委将充分利用12325热线,畅通、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迅速响应,立查立办,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粮食安全,您是亲历者、参与者、见证者!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与辛勤付出,希望通过辖区粮食经营业者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要求和守法诚信经营,持续维护和巩固提升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和经营效益水平,为保障粮食国家粮食安全贡献“你、我、他”的宝贵力量!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电话:12325
第五师发展改革委举报电话:0909-7696709
第五师发展改革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