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第五师医疗保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技术人员在医保相关领域中的医药卫生专业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0〕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通知》(兵医保发〔2022〕27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师市实际,经审核调整,决定王军等31名同志纳入师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稽核监管、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鉴定专家库(专家人员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专家库组成人员范围
内科(心血管、内分泌、神经、消化、普通、中医、呼吸、肿瘤)、外科(肝胆、胃肠)、皮肤性病科、肾病科、精神科生、急诊、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
(二)专家库人员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站位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无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有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经历,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能够认真履行评审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且身体健康,本人自愿。
二、专家库人员职责
(一)医保基金稽核监管工作。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实时监管检查。三是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二)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参加第五师双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的鉴定工作,规范门诊慢特病管理。对师市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完善相关机制。一是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强化协议条款及指标约束作用,实行动态管理,优化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准入退出经办流程。二是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监督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三是参加第五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准入和退出考评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增强医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和医药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把专业技术标准,切实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稽核监管、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有效维护和保障基金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五师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2020年五师医保医疗专家库.xlsx
第五师双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