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八十六团博河镇镇区临街商铺和市场周边摊档的经营秩序,改善镇区环境和交通秩序,创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的乡镇环境,全力促进博河镇创建双河市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即日起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中心镇区主次干道及农贸市场周边临街商店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经营路段
1.农贸市场周边街道2.幸福街(86团幸福花园小区大门前整条道路)3.和兴街4.人民路(新世纪幼儿园门前整条道路)
二、经营商户要求
经营人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摆设商品、桌椅、广告牌等物品,并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三、机动车辆停放要求
农贸市场东侧北侧请按停车位箭头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本门出口非机动车停车位处,农贸市场周边路段周一至周六禁止货车停放。
各有关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大局利益出发,积极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拒不整改的,师市城管执法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对违反上述相关条例继续占道经营、违规停放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