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56号)相关规定,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至少认证一次,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对于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联系和接到通知仍未及时认证人员,可按规定及时暂停发放待遇。
现将149名拟停发养老待遇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公示期间,如公示对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参保单位进行反映,也可向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第五师社保中心经办服务科联系电话:0909-7614501
第五师师直社保所(灵活就业)联系电话:0909-2270493
第五师81团社保所联系电话:0909-7671160
第五师83团社保所联系电话:0909-5228228
第五师90团社保所联系电话:0909-6330712
拟停发名单(汇总).xls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