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兵发改电〔2023〕5号)要求,师市定于9月18日12时00分,在双河市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为19分钟,届时师市9处警报点将鸣响警报,请广大职工群众注意辩听。
防空预先警报:为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为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为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试鸣区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