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3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李万山,性别男,年龄:58岁,工作岗位:88团2连职工。受伤时间:2023年5月29日9时许,受伤地点:2连台湾岛泵房,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清理水罐时手被铁皮割伤。
2.职工姓名:姜博,性别男,年龄:33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施工员。受伤时间:2023年7月2日18时许,受伤地点:83团以工代赈葡萄示范园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地,受伤部位:左足第1、2、3远节趾骨骨折,主要原因:装卸葡萄杆时,被杆砸伤左脚。
3.职工姓名:刘伟,性别男,年龄:37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怪石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景区管理部经理。受伤时间:2023年8月16日9时许,受伤地点:怪石峪景区门口,受伤部位:眉弓裂伤,主要原因:搬运冬季用煤,上台阶时不慎踩空摔倒,撞至一旁的钢管口处,导致眉骨受伤。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