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督察反馈报告整改工作要求,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强化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检查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10日组织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及自行监测培训会议,此次培训9个团场、经开区、住建局、市政公司和18家重点排污单位共计28人参加。

本次培训分别从兵团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简称4.2系统)登录、标记和数据补传等流程和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填报及上传流程及注意事项,以及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填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压实了各团场和经开区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为提升师市固定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和提升师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