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资讯>通知公告>
2023-10-30 19:03:39来源:
分享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兵人社发〔2020〕71号文件规定,现将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师市人社局反映情况(举报电话:0909-6666317)。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鉴定结果
1
许玉博
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胡新刚
第五师八十三团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