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师市医保局《关于印发〈第五师双河市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师市医保发〔2022〕11号)等规定,第五师双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对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现将拟纳入五师双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2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以实名方式向师市医保中心举报。
联系电话:0909-7692661、0909-7692659
联系邮箱:349524990@qq.com
通讯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北楼医保中心
第五师双河市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地址 | 法人 |
1 | 新疆永瑞兴康药业有限公司诚园分店 | 药店 | 新疆博乐市南城区街道温泉路诚园一期3幢1层1-06号 | 王秀兰 |
2 | 新疆永瑞兴康药业有限公司向阳分店 | 药店 | 新疆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青得里大街向阳七号住宅小区1幢05号门面 | 王秀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