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师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落地。11月1日-11月6日,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专项培训会。本次培训会各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生产经营主体300余人参会。

为更好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师市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服务站点15个,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农业经营主体都应当“应开尽开、常态化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下一步,师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开具、收取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配合农贸批发市场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