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兵团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3号)、兵团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6号)等文件要求,经履行项目库建设程序。现将师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入库储备项目汇总表
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入库储备项目汇总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