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兵师对农田地膜污染治理的要求,加快推进八十三团农用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逐步恢复良好的农业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自治区关于加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的意见》及《兵团残膜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师市农田残膜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攻坚计划》等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兵团党委关于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抓好《师市农田残膜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攻坚计划》的落实,确保农膜残留量递减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为实施可持续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每年秋季犁地前做到100%条田地块进行残膜回收,残膜回收每亩不低于6kg;田间地头无裸露残膜,连队、道路、林带无飘挂残膜,回收后的残膜进行集中堆放、集中拉运、集中加工。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团长孙延星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政委芮海峰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文体广电服务中心、20个农业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芮海峰担任,副主任由郭建新担任。
四、残膜治理回收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各连队要把发动群众、营造氛围、凝聚合力作为推动农田残膜捡拾回收的切入点,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自治区关于加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的意见)》《兵团残膜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师市农田残膜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攻坚计划》,让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农田残膜的危害性,切实增强职工群众自觉治理、自愿捡拾的主动性。
(二)加强残膜捡拾工作,及时清洁田园。犁地前100%进行残膜回收,当年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平地后进行两次搂膜,确保播种前地表无明显残膜;随时保持田间地头、道路两旁、林带、渠道等位置无明显残膜。
(三)落实责任,严格验收标准。连队要与职工签订残膜捡拾回收责任书,残膜回收每亩不低于6kg,并严禁随意焚烧、填埋、丢弃农田残膜的行为。犁地前须进行机械回收残膜或是人工捡拾残膜,各连队要组织专人督查职工承包地块农田残膜捡拾情况,经连队验收合格后方可犁地,残膜回收不达标的条田严禁犁地。
(四)完善管理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各连队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连队“两委”作用,按照“定点堆放、专人负责、完善制度、建立台账、完善考核”的标准,登记好各承包户的残膜捡拾情况、拉运堆放情况等,严禁随意堆放残膜。
(五)奖惩措施。对未捡拾残膜或捡拾未达标准就犁地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予申报棉花价格补贴。对拒不进行农田残膜捡拾或者阻碍农田残膜捡拾工作的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个人,不得进行土地流转,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连队主要领导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按照师团有关规定对连队主要领导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残膜回收档案资料不齐全及残膜回收验收不及时、不负责的处罚单位主要领导,并全团通报批评。对农业生产造成损失、加重污染的,除相应处罚还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