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结合实际,现将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第五师90团艾比湖物流园服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第五师九十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3)建设内容:新建服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1360.74㎡,建筑主体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物高度7.95米。新建给水管网514米(De40-160),配套给水阀门井4座,室外地下消火栓井2座。新建排水管网513米(De160-De300),配套排水检查井22座(砖混结构),钢砼化粪池1座。新建低压电力管网774.4米,弱电电力管网732.6米,地埋电缆886.6米。新建硬化铺装总面积7012㎡,其中混凝土路面铺装5800㎡,彩色水泥渗水砖铺装1212㎡。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50年,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第三组。
(4)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九十团1连
(5)建设期: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
(6)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4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3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团场自筹43万元。
二、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安全管理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支付资金,团主管领导、社综办、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定期走访施工现场,检查项目安全、进度相关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防火、高空作业、施工机械作业等重要危险源等施工重大危险源漏洞的检查,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握好“四个关键”(关键时间、关键部位、关键人员、关键设备),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本项目由九十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双河市明珠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于2023年4月7日开工,2023年10月31日竣工验收合格。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
经济发展办公室0909-6330801
纪委办公室0909-6330890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