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结合实际,切实保证项目如期完工、专项资金规范使用、落到实处。现将项目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第五师90团艾比湖物流园服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师市乡振发〔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内容:新建服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1360.74㎡,建筑主体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物高度7.95米。新建给水管网514米(De40-160),配套给水阀门井4座,室外地下消火栓井2座。新建排水管网513米(De160-De300),配套排水检查井22座(砖混结构),钢砼化粪池1座。新建低压电力管网774.4米,弱电电力管网732.6米,地埋电缆886.6米。新建硬化铺装总面积7012㎡,其中混凝土路面铺装5800㎡,彩色水泥渗水砖铺装1212㎡。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50年,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第三组。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额申请2023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项目计划
项目年度实施过程包括7个阶段,即实施准备阶段、方案设计、招投标及实施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决算审计、资产移交、后期管护。具体计划如下:
(1)实施准备:包括建设方案的确定、项目评估审批,计划在2023年3月上旬完成,并全面落实各项建设条件。
(2)勘察设计:计划在2023年3月下旬完成。
(3)招标及施工准备: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展工程招标,同时进行施工准备,计划在2023年3月完成。
(4)工程施工:各项工程进入全面实施,计划在2023年4月-11月完成。
(5)竣工验收:计划2023年12月初安排竣工验收,工程交付使用。
(6)项目决算审计:计划2023年12月上旬完成。
(7)资产移交、后期管护:计划2023年12月中旬完成。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2日
监督举报电话:
经济发展办公室0909-6330801
纪委办公室0909-6330890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