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将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予以公布。
新疆中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案件
单位名称:新疆中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MA78N44339
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青达拉街道黄河路88号(福宁新城C1栋2-3号)
法定代表人:张天佑
2023年11月14日,杨显堂等5人向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在长安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拖欠工资89700元。经查,情况属实。
11月24日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疆中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新疆中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2023年11月29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未改正。12月8日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未支付。12月18日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30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