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7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谢静,性别女,年龄:48岁,工作岗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受伤时间:2023年12月29日17时10分许,受伤地点:双河分公司院内,受伤部位:右腿,主要原因:谢静从乌鲁木齐总公司接新招聘的大学生返回双河分公司,回到公司院内下车时不慎摔倒,造成右腿受伤。
2.职工姓名:马耀发,性别男,年龄:35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受伤时间:2024年1月15日16时30分许,受伤地点:双河市建设大厦楼前,受伤部位:左腿,主要原因:马耀发在双河市建设大厦楼前参加公司组织的拔河比赛过程中突然摔倒,导致左腿受伤。
3.职工姓名:祝建林,性别男,年龄:52岁,工作岗位:九十团10连职工。受伤时间:2024年1月4日16时30分许,受伤地点:九十团8连加油站路口,受伤部位:颈部,主要原因:祝建林驾驶面包车由团部前往连队办公室参加“群众法治大培训”“大冬训”,行至九十团8连加油站路口处因地面湿滑导致车辆发生侧翻,造成颈部受伤。
4.职工姓名:丁红丽,性别女,年龄:45岁,工作岗位:九十团10连职工。受伤时间:2024年1月4日16时30分许,受伤地点:九十团8连加油站路口,受伤部位:颈部、右肘,主要原因:丁红丽乘坐祝建林驾驶的面包车由团部前往连队办公室参加“群众法治大培训”“大冬训”,行至九十团8连加油站路口处因地面湿滑导致车辆发生侧翻,造成颈部肘部受伤。
5.职工姓名:蒋宏,性别男,年龄:57岁,工作岗位:九十团10连职工。受伤时间:2024年1月4日16时30分许,受伤地点:九十团8连加油站路口,受伤部位:胸部,主要原因:蒋宏乘坐祝建林驾驶的面包车由团部前往连队办公室参加“群众法治大培训”“大冬训”,行至九十团8连加油站路口处因地面湿滑导致车辆发生侧翻,造成胸部受伤。
6.职工姓名:任林春,性别男,年龄:28岁,工作岗位: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电气巡检。受伤时间:2024年1月17日19时00分许,受伤地点: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化水楼前,受伤部位:尾骨,主要原因:任林春在厂外配电室电气巡查结束返回公司化水楼前下车时不慎滑倒,造成尾骨受伤。
7.职工姓名:王旭杰,性别男,年龄:42岁,工作岗位:博乐新赛纺织有限公司运转班班长。受伤时间:2024年1月24日18时11分许,受伤地点:博乐新赛纺织有限公司细纱一区厂房内,受伤部位:头部、肋骨、肺部,主要原因:王旭杰在细纱一区厂房内清理高空风道时因高脚架横杆断裂跌落,导致头部、肋骨、肺部受伤。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