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2号),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3﹞68号),兵团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兵团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五师发展改革委
监督受理电话:0909-7696709
联系人:韩瀚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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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监督受理电话:18116818870
联系人:李强
邮箱:452782965@QQ.com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改革委
附件:1.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xlsx
2.
附件2.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绩效表.xlsx
3.
附件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师市财发〔2023〕546号).pdf
第五师发展改革委 第五师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