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2024年2月12日上午10点49分自己在农五师G219国道靠东绿康果蔬市场多次出入市场的停车场,但每次都要收取市民30元的停车费,市民非常不满,诉求:要求退还多收取的停车费。
二、承办过程
2024年2月12日23时35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八十六团进行核实处理;2024年2月18日16时57分,第五师八十六团签收处理;2024年2月18日17时01分,第五师八十六团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二、承办结果
关于来电人反映的诉求,经调查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15日16时10分通过电话向付先生核实情况。先生接听了电话。经了解,先生主要反映自己在去绿康时保安人员让先生付30元,态度恶劣。经查,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2月15日,八十六团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处理情况具体如下:一是向先生解释清楚了我市场收费标准,先生表示了解情况后也明白了,我们是在合理的标准下收费的;二是承诺先生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次向市场管理人员提出疑问,我们会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三是要求市场管理人员把收费标准牌放在显眼之处。下一步:1.加强收费标准宣导,避免市民产生误会;2.加强巡视在遇到问题的第一时间将问题处理好以免扩大影响。
2月19日10时38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