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自己于2月2日双河市89团古道温泉彩板房1号双河便民合作社壹号店购买了1040元的商品,但等自己回家对小票的发现商家给自己多算了一桶油(共82元),自己也第一时间和商家联系,但商家一直在推脱,不给自己退钱,市民对此不满。诉求:市民现要求商家尽快给自己把多收的82元进行退换。
二、承办过程
2024年2月21日10时16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2024年2月21日10时39分,第五师市场监督局签收处理;2024年2月21日16时13分,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三、承办结果
关于来电人反映的诉求,经调查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21日通过电话向何女士核实情况。女士接听了电话。经了解,女士主要反映双河便民合作社壹号店在自己购物结算时多收取一桶食用油费用的问题。经查,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2月21日,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处理情况具体如下:商家退还消费者82元,向消费者表示歉意。
2月22日11时52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