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2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徐浩然,性别男,年龄:26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公安局民警。受伤时间:2024年1月30日12时50分许,受伤地点:第五师公安局四楼转弯处,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徐浩然从双河市公安局办公室前往机要科拷贝文件,返回时在四楼转弯处不慎摔倒,导致右脚受伤。
2.职工姓名:高琦瑞,性别男,年龄:28岁,工作岗位:博乐垦区公安局辅警。受伤时间:2024年1月31日14时24分许,受伤地点:博乐市洪桥幼儿园北侧瓜地,受伤部位:头部,主要原因:高琦瑞在博乐市洪桥幼儿园北侧瓜地出警处置疯牛时,不慎被牛踩到头部受伤。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