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
持续加强河湖治理保护
第二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全国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基本实现全覆盖
……
2023年
河湖管理工作成果丰硕
近日
水利部制定印发了
《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
要求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河湖长制
1.召开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
研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
2.发挥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制定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工作指引。
召开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
3.强化重点流域区域统筹协调
建立完善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跨界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
推动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与沿线地方探索深化河湖长制协作机制。
健全完善青藏高原重点河流、湖泊河湖长制。
推动建立大运河管理保护“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
在重大引调水工程输水干线推行河长制。
4.做实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健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体系,加强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加大河湖库“四乱”、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整改力度。
5.强化考核问责
制定加强河湖长制考核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建立涉河湖重大问题责任倒查机制。
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评价。
6.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加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的跟踪督导,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成效评估。
开展国家水利风景区认定、复核与动态监管。
二、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1.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聚焦具有重要防洪功能的河湖水库、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交叉河道等,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
强化乡村河湖库、山区河道“清四乱”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
2.加大重点问题整改力度
聚焦大江大河、大运河、山区河道、中央直管河湖、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交叉河道等重点区域,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对于重大问题,水利部组织挂牌督办。
3.强化岸线规划约束
印发《丹江口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组织开展大江大河和省级负责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4.强化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湖管理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
推进2023年河湖遥感图斑复核检视。
5.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强化事前预防,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在建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6.强化山区河道管理
动态调整山区河道管理名录及相关责任人。
强化山区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落实度汛方案和措施。
三、强化河道采砂管理
1.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公告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
强化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实施工作。
遴选公布河道采砂管理案例。
积极推进河道采砂管理立法进程。
2.推进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电子化
全面实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快向电子管理单过渡。
3.强化疏浚砂利用管理
加强疏浚砂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疏浚砂利用监管。
4.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组织开展长江流域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交叉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回头看”。
5.强化部门协作
深化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
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四、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基础工作
1.梳理完善河湖名录
逐步建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名录。
研究提出长江干支流目录,研究制定黄河滩区名录。
2.完善河湖划界成果
依法依规纠正发现的河湖划界问题。
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划界工作。
3.加强乡村河湖管护
健全河湖日常巡查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
研究推动财政资金对河湖管理维护予以补助。
4.推进河湖健康评价
新开展7400条(个)以上河流(湖泊)健康评价工作。
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
5.加快河湖管理保护标准制定
研究提出河湖管理保护技术标准体系。
加快编制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河湖健康评价技术导则、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等。
6.加强宣传培训
开展第三届“最美河湖卫士”宣传发布活动。
编撰《中国河湖年鉴》。
举办西部地区河湖管理培训班。
开展“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寻找“最美家乡河”活动。
五、深化智慧河湖建设
1.深化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
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强化水域岸线智慧监管。
加强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
2.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信息技术应用
开展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河道采砂监管应用“先行先试”。
强化电子围栏、采量精准计量、电子采运单、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信息技术应用。
3.加快推进河湖本底数据信息化
持续推进河湖划界成果、采砂规划成果、岸线功能分区、涉河建设项目等信息数据上图。
4.优化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
提档升级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岸线规划、采砂规划、“一河一策”等业务模块。
制修订全国统一的河湖编码规则,构建河湖综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