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3年度师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和医药机构自身意愿,拟解除新疆美信汇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双河市第八分店等4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09-7692661、0909-7692659
联系邮箱:349524990@qq.com
通讯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北楼医保中心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拟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第五师双河市拟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经营地址 |
1 | 新疆美信汇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双河市第八分店 | 药店 | 双河市89团大学生孵化园一楼西 13号 |
2 | 双河市瑞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药店 | 双河市81团1区昌盛街18栋6号 |
3 | 双河市吴强亚东诊所 | 诊所 | 83团农贸市场改造二楼门面房 |
4 | 双河市普惠中医诊所 | 诊所 | 第五师双河市楚星苑商业街C号楼1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