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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0:31:0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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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兵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精神,现解除双河市康馨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予以公告。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第五师双河市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docx
第五师双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