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下列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悉,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经调查核实,对凡坤峰等5名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现将名单进行公告。
有知情人对事故认定结论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909-6666317
用人单位 | 受伤害职工 | 认定意见 |
双河市润达防火涂料有限公司 | 凡坤峰 | 予以认定 |
塔斯海垦区公安局 | 尹雪龙 | 予以认定 |
第五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杨健 | 予以认定 |
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桂华 | 予以认定 |
双河市实验幼儿园 | 郭燕妮 | 予以认定 |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