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兵团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3号),兵团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第五师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经师市2024年第4次行政常务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18日,兵团财政局下达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1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支持第五师90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实施第五师90团1500吨气调式冷库建设项目,701万元用于支持第五师91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第五师91团辣椒育苗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将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五师双河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受理电话:0909-229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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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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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第五师双河市
光明路邮政大厦(第五师双河市乡村振兴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第五师双河市
政府机关2号楼-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附件:
1.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2.关于下达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师市财发〔2024〕127号)
3.第五师90团1500吨气调式冷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
4.第五师91团辣椒育苗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
5.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xls
附件2:关于下达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师市财发〔2024〕127号).pdf
附件3:第五师90团1500吨气调式冷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盖章版.pdf
附件4:第五师91团辣椒育苗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盖章版.pdf
附件5: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表(师市).xls
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第五师双河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