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兵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精神,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拟解除温泉县瑞民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3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09-7692661、0909-7692659
联系邮箱:349524990@qq.com
通讯地址:第五师双河市机关北楼医保中心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拟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
第五师双河市拟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经营地址 |
1 | 温泉县瑞民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药店 | 温泉县博格达尔东路5号5-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