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自己是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双桥镇的市民,市民表示十一团迎宾路商户于6月2号在该房子后面的平房房顶上搭建彩钢房,该商户的行为遮挡了自己的房子的视线与采光,且市民认为该行为属于违建。诉求:请相关部门核实并告知该商户行为是否合理。
二、承办过程
2024年6月3日16时03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八十一团进行核实处理;2024年6月5日12时16分,第五师八十一团签收处理;2024年6月7日18时43分,第五师八十一团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三、承办结果
经查,贺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6月5日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处理情况具体如下:2024年6月5日师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第五师81团国土分局、81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81团昌盛社区工作人员一行人进行现场核实、调查。经调查,诉求人及诉求反映当事人双方都存在未向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请,存在私自违建搭建临时构建物、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市容行为,由第五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整改。下一步打算:针对81团老市场商铺违规搭建临时构建物进行联合执法整顿。
6月12日10时19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