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师双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6)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师市禁养区、限养区划定不规范,仅对禁养区划定范围以文字说明,未按要求明确禁养区范围边界拐点,未绘制畜禽禁养区分布图。
二、整改时限:2024年4月30日前
三、整改目标:规范禁养区、限养区规划,绘制畜禽禁养区分布图。
四、整改措施
一是2023年10月31日前,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兵发〔2016]39号),由师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做好禁养区划定后续工作,对接第三方测绘企业,询价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边界图测绘费用,做好边界图测绘费用预算。二是师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向师市申请划定禁养区、限养区边界图测绘工作经费,委托第三方规范对禁养区、限养区调查摸底、测绘核定边界,于2024年4月30日前形成规范的师市畜禽禁养区分布图。
五、完成情况
目前,师市承担的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任务的各项措施均按序时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一是积极对接测绘企业询价。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了双河勘测设计公司、兵团勘测设计公司等资质企业,经多方询价,双河勘测设计公司现场勘测绘制师市畜禽禁养区分布图,费用逾百万元;兵团勘测设计公司则在已绘制多个师市畜禽禁养区分布图和目前师市辖区已有边界勘测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已有禁养区划定范围文字说明,在师市辖区矢量图上标识禁养区、限养区边界和拐点,费用为10万元左右。二是积极协调申请绘图经费。在充分询价基础上,2023年10月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向师市上报了《关于绘制畜禽禁养区分布图经费的请示》,师市主要领导批示:从农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经对接相关部门,确定了绘图经费来源。在经请示师市同意的基础上,2024年1月正式委托兵团勘测设计公司绘制师市畜禽禁养区分布图。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收集基础资料。2024年1月函至师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各团场,得到各团各部门大力支持,收集了师市团场国土空间规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师市23条河流等文字材料和矢量数据,有力保障了师市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分布图的顺利绘制。四是及时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2月末兵团设计院绘制完成分布图初稿,3月初牵头将样图发至各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师市禁养区限养区分布图已绘制完成。4月3日通过自主验收,4月24日通过师市验收销号。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2296041,邮箱:984796359@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18。
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