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师双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2)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河市一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第五师恒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均存在标准物质过期、未按规范要求开展OBD检测、未按规范要求对尾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和底盘测功机进行日常检查校准,未按规范要求对能够进行加载减速的柴油货车使用加载减速检测方法,质量控制缺失。
二、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完成机动车检测机构排查整治,强化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规范化运营。
四、整改措施
一是师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双河市一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第五师恒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经开区管委会、87团督促师市现有4家机动车检测站按规范要求更换标气,开展OBD监测,按规范要求对尾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和底盘测功机进行日常检查校准,并严格控制质量标准。三是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检测企业规范化运营。四是师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强化与博州生态环境局协调联动,共同加强对区域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完成情况
目前,师市承担的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2)整改任务的各项措施均按序时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一是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师市4家机动车检测企业开展专项帮扶执法检查;组织4家机动车检测企业负责人开展普法培训。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签订承诺书报送整改方案。师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二是经开区督促属地2家机动车检测站(共3家,其中1家已被法院关停,经营权已进行拍卖)、87团督促铂君汽车检测站按规范要求完成工作。标气已更换,OBD检测已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并按规范要求对尾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和底盘测功机进行日常检查校准,并严格控制质量标准。87团11月14日对铂君汽车检测站检测业务进行检查,对日常检查项目是否齐全,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查看,经询问全部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检测。三是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4家检验检测机构15名工作人员进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理论测试,对测试不合格人员组织集中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将取消其授权签字人资格。9月21日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经开区已于7月23日对辖区内机动车监测站开展三季度巡查检查。四是强化与博州生态环境局协调联动,对区域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帮扶指导检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22,邮箱:782663117@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18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