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师双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4)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未按相关要求对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
二、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完成编码登记。
四、整改措施
一是师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制定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二是各相关部门依各自职责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力度,对未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监督检查,以促进登记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相关政策和方法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环保意识。
五、完成情况
(一)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师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师环发〔2023〕39号),全面掌握了师市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师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使用人依托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端进行登记;师市生态环境局依托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进行审核,对已审核通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对接厂家制作环保标牌并告知使用人有关领取和悬挂的注意事项。
(二)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继续编码登记工作提醒函》,督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师市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师市生态环境局依托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已进行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审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计审核非道路移动机械73台,其中审核通过70台、退回3台。
(三)师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责任单位通过微信群、召开会议、日常检查等方式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切实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环保意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37,邮箱:1439445056@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18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