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自己是86团22连机关农场的居民,要办理居住证,但86团22连光明社区告知没有居住满6个月无法开具,诉求:希望工作人员帮助自己开具居住证。
二、承办过程
2024年8月12日17时08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八十六团进行核实处理;2024年8月12日17时42分,第五师八十六团签收处理;2024年8月13日9时59分,第五师八十六团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三、承办结果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8月12日18时30分通过电话走访向群众核实情况。经了解,群众办理居住证明用于购置机动车落户。经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来电人于2024年3月29日从河南省抵达双河市86团22连,至今居住4月半,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故来电人不符合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才予以办理居住证明的条件。在入户走访期间,也对其进行了政策的解读,让其了解369限时工作法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下一步加强对连队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在入户走访时,宣传相关政策,并在流动人口工作群里发布有关内容。
8月13日10时05分,热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