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市职工群众及各有关单位:
电动自行车是与职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为进一步规范师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1.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包括使用不合格电池、充电器等。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4.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5.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行为。
6.违反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性能和功效。
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0909-6662318。
2.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双河市一号小区B区南门44号楼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833408。
三、线索提供要求
1.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关键信息。
2.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3.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经查实的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期限与效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有效。我们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第五师双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