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自己的户口在第五师双河市84团,因自己目前在乌鲁木齐米东区米东南路还有一个户口,现在自己需要注销第五师双河市84团的户籍,但第五师双河市84团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自己必须注销米东区的户口,市民不满诉求:要求相关单位核实帮助注销双河市84团的户籍。
二、承办过程
2024年9月13日19时24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公安局进行核实处理;2024年9月13日19时35分,第五师公安局签收处理;2024年9月18日10时20分,第五师公安局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三、承办结果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9月17日11时11分通过电话向群众核实情况。群众接听了电话。经了解,群众主要反映双重户籍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要注销84团户籍暂时不能办理处于取证阶段。9月17日,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处理情况具体如下:一是暂时不能注销其84团户籍,因为对方调查取证没有结束;二是我方于2024年9月13日10时26分已向米东区户籍工作人员提供了该群众1981年户籍底册及1991年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三是由米东区户籍民警收集相关证据后,保留真实有效的户口,虚假的户口应注销。9月17日11时35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下一步将对群众做好详细的政策宣讲,并且高度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9月19日11时09分,热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