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审计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项制度”,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一是认真落实审计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要求,提前3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张贴审计公告,将审计执法人员和审计项目内容、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纪律监督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接受被审计对象监督,促进审计人员廉洁从审。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审计现场管理,围绕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对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制定、审计证据获取、审计报告出具等环节开展执法过程书面记录,确保审计执法程序、审计执法行为规范合法。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复核审理制度,审计组长、业务科室、综合科对审计文书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逐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层层防范审计质量风险,有力促进全局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