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3号)《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6号)《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兵财农﹝2024﹞46号)等文件要求,经履行项目库建设程序。现将师市2025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入库项目汇总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